為何要上教會?
(教會,以前叫會幕或聖殿 參考資料:康來昌講章)
神是個靈,雖然不住人手所造的殿(徒17:24),但祂說:『無論在哪裡、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,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』(太18:20 )。
那麼想想,教會中的基督徒人數是『兩三個人』的幾倍 ?所以囉,基督徒上教會敬拜神的第一個理由出現了:因為有神的同在。
第二個理由:因為教會是一個禱告的處所。上帝說:『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』(賽56:7)。
第三個理由:因為有上帝的話。所羅門獻殿時的禱告裡說到:『將當行的善道指教他們』(王上8:36)。教會是個教導上帝話語的地方。
第四個理由:聖殿裡有獻祭。獻祭通常分為贖罪祭和感恩祭。
但上面說的這四個理由都可能被推翻,因為一. 在查經小組就有神的同在。有人說:『教會不完美耶、基督徒也可能傷害人耶!教會不是百罪不侵』 。
二. 神無所不在、基督徒可以隨處禱告。有人說:『到教會禱告好像較假,有些人又偏愛 show 他的方言,算了算了,不如我自己在家裡禱一禱更虔誠』 。
三. 有關聖經的電視節目、書籍、CD 多的很,都在教導真理。有人說:『所屬的教會牧師講再好、我們也會聽膩啊,倒不如上網去聽多重風味的較有趣』 。
四. 現今我們只要向神懺悔,耶穌寶血就洗淨我們的罪,『不用在教會獻贖罪祭呀』。我們開張支票或電匯就算奉獻金錢 ,『不用在教會獻感恩祭呀』 。
嗚呼!。。那為什麼基督徒還要上教會?。。
因為,請別以為『高舉神、就可目中無人』,請別拿『只見耶穌、不見一人』運用到真的不見主內弟兄姊妹。
如果基督徒心中目中真有神,當知神為頭、每一個得救的人都彼此成為肢體。『目中無人』絕對不屬靈、不愛教會弟兄姊妹也絕對談不上愛神。